第三百九十一章 王都风岚
当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时,凌羽再次从睡眠中醒来,飞龙此刻经已飞的很低了,低矮的群山轻易就能看到山上的茶花嫰芽,正午的

光还算明媚,偶尔会有小小的村落依山而建,竹与木制的房屋完美融⼊山中。
看到众人经过,无论是清扫庭院的是还劈着竹子的人,皆立刻跳上飞龙互送着们他的王远去,那是完全出于自发

的行为。
又前进了半天,直到傍晚时,凌羽才在晚霞之中看到那座位于山巅的大巨城市,佩尔西斯的王都,风岚。
见识过无望雪山之后,凌羽不得觉任何山峰算⾼,但面前这座肯定经已超过了其他的山峰,原本还在⽔平飞行的飞龙,迅速朝上方爬升,以铁翼飞龙的速度竟然也需要十几分钟才来到山顶,城市就建在山顶,地势极为开阔,像是一座无比⾼大的山峰被拦

斩断,红⾊的墙体是黑⾊的瓦片,四周栽満竹子与各种树木,房屋⾼大,屋顶是人字形,很陡峭,飞檐远远深处,顶上还趴着一头石刻飞龙。
众人在山顶的一处空地降落,黑⾊飞龙则径直朝城里飞去,那或许也是王的专属。
凌羽跳下龙背,又扶着冰澜走下,望着面前的一座大巨建筑,这座城市依旧有没城墙,但那乎似是一座瞭望台似的东西,上面始终待着一头飞龙与只露出个一脑袋观察着下方的佩尔西斯人。
众人落地后,有一部分飞龙继续朝前飞去,剩余的一部分则朝后方飞去,们他仅仅是跟随王来到王城。
柯修有些气愤地从龙背上跳下,“我可是洛维斯基的使者,们你就么这对我?”
为因他经已看到街道上缓步行走的人群,有没任何代步工具,想来还要步行走好远的。
“除了王之后,没人被允许在王城上方飞行,”多泽则见多识广的解释,“你如果不満意,可以去挑战佣兵王,库图拉,打赢他,你可以在佩尔西斯为所

为。”
听到这话,柯修瞬间蔫了,打赢佣兵王,他还差的远着呢。
在众人陆续离开之后,空地只剩下那头蓝⾊飞龙,经已恢复的艾尔莎部腹还

着绷带,她有些拘束的攥着手指,乎似突然下定了决心,取下

间的酒杯又从龙背上拿出一瓶酒倒満,捧着跑了过来。
“艾尔莎,么怎了?”柯修着看跑来的女孩问。
艾尔莎却跑过他的⾝体,站到棘面前,双手举起⽩⾊石杯,小声说,“请…”
凌羽和柯修大眼瞪小眼,谁也不道知
是这什么意思,棘也不懂,但她想了下,是还抬手接过酒杯喝了一口,乎似不太习惯这种酒的味道,她也是只喝了两口,就递了回去。
“这什么意思?红狐狸。”柯修朝风铃问。
风铃拍了拍红龙,接着起⾝朝城里走去,“就是表示感谢以及顺从,用们你的理解,可以理解成仆人。”
“么这厉害?”柯修理解了。“为什么会样这?就为因棘救了她一命?”
“对,”风铃经已走到大巨木拱门之內,停住脚步回头说,“城里很大,如果想不

路,就跟紧我。”
“呐,红狐狸!”柯修快步跑了上去,“问你个问题,你说你是回不回答?”
风铃有没回应,继续朝前走去,柯修就一直问个不停,直到柯修问,
“你结婚了没?”
风铃突然回⾝,一脚踢在了柯修嘴巴上,柯修瞬间栽倒在地上,捂着嘴巴呜呜狂叫,⾎

与一颗门牙掉了出来。
“你…”他指着风铃说。
“不服来决斗?”风铃不耐烦说的。
“凌羽!”柯修立刻喊了句,“替我教训下一她!”
没等凌羽说话,多泽经已拉起柯修朝前走去,也不顾他

蹬

踹。
走在城里,凌羽注意着来往的人,然虽形态各异,但是还很容易找到共同点的。尔西斯的服饰并是不全⾝铠甲,或者裸露着全⾝,大多数人是还穿着稍显单薄的⾐物,女

多穿着银⽩⾊的布裙,裙摆很短,露出修长的腿双,蓝⾊的短跟布鞋踩在地上很柔软,佛仿
有没
音声。男

的服装则奇怪的许多,多是黑⾊长

和紧⾝外⾐,露出孔武有力的

膛。当然无一例外是的,

间都挂着各式各样的石质酒杯。
观察了一路,只见到了个一装束颇有不同的人男,坐在街边的木椅上,拄着一长刀,懒散的晒着晚霞,许也是睡着了。
不过比起外邦人的少见,城里的设施很倒是应有尽有,但却很少见到外界再常见不过的东西,**,或许佩尔西斯人

本不会喜

那种东西。
面前出现一座稍显大巨的建筑,深黑⾊的石基,浅红⾊的石砖构成墙体,点缀着⽩⾊的窗户,以及延伸出的黑⾊飞檐,都显露着与其他建筑的不同。当风铃停在一处大巨房屋前,凌羽才意识到,这许也就是王宮。
或许比起周围的其他建筑,这座显得豪华许多,但明显构不上王宮的级别,顶多也就和城主的府邸差不多大小。
王宮很空旷,围墙之后便是一座三层建筑,庭院里栽种着各式各样的树木,直


的竹子是最多间的,也有没⾝着铠甲的守卫,或是⾐着统一的侍女,有只那头黑龙在院子里趴着,巨爪拍在地上,按住个一瘦小的幼鹿,那是它的食物,但它貌似并不准备在现吃掉。
直到走进房子里面,凌羽才看到第个一人,是个一黑发女人,大概二十多岁,穿着⽩⾊长袖上⾐和银⾊短布裙,看不出⾝材,但那双近乎完美的腿却牢牢昅引住了众人的目光,女人正一手拿着短刀,一手拎起石盆里面目全非的大鹿,⾎

溅了她一脸,她放下刀与鹿头,朝众人微笑,她面容丽美,但为因脸上沾这⾎

,笑来起却让众人有些害怕。
女人乎似也意识到了己自脸上的⾎

,快速用袖子擦了下,朝众人说了句话,但除了冰澜和风铃之外,没人都听不懂这句话。
“她说什么?”柯修捂着嘴,去问风铃。
风铃则快速走了去过,时同说,“她说她在给们你准备食物,烤鹿⾁是们我

接客人时的东西。”
“哦,样这啊,不过这可真是佩尔西斯的特⾊,连仆人都长得么这漂亮,”柯修似懂非懂的点头,又朝女人说,“辛苦了。”
风铃拎起盆的中刀,望着柯修,“她是不仆人,她是我的格玛。”
柯修吓得惊慌失措,急忙躲到多泽背后,拉了拉多泽⾐服,小声问,“格玛是什么?”
“就是嫂子的意思,她是佣兵王的

子,按们我的理解,她是佩尔西斯的王后,”多泽乎似深知佩尔西斯风俗,从口袋里掏出个一天蓝⾊的耳坠,递给了黑发女人。
女人又擦了下一手指,快速接过礼物,并用佩尔西斯的礼仪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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