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引领流行服饰
良久,薇薇菗出⽩嫰细腻的小手,说“我要好好睡上一觉,明天还要彻底收拾一番,先回去了。你在现可是公众人物,要小心被别人发现噢。”
星光下,薇薇绝美的容颜更加让人沉醉,凌云点点头,说“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来这里接你。”
薇薇轻巧的一转⾝,消失在视线之內。
凌云目送薇薇靓丽的⾝影离开,噤不住叹道“得

若此,吾复何求!”猛然想到己自是茅山宗掌门,⾝负重任,有些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转⾝向外走去。
晚上光线并不明亮,凌云稍稍低着头,很快出了帝国魔武学院的校门,来到大街上。
此时时间还早,街上的行人并不少,走了一段时间,得觉有些奇怪,⽩天那么多人见到己自,晚上么怎没人认出来?己自的装束很特别啊!

面过来一位青年武士,⾼⾼昂着头,大步流星向这边走来,⾝穿青⾊武士服,

挎一柄⾚红⾊宝剑,凌云一愣,心说这装束么怎和己自
么这像?
青年武士目不斜视,很快走去过。
没几步,又看到个一穿青⾊⾐服,

挎猩红⾊宝剑的人,仰着头擦肩而过。
凌云心说么这巧啊,难道今年流行青⾐红剑?仔细一看,大街上竟然有许多⾝穿青⾐,

挎红剑的人,有武士,有普通人,至甚
有还魔法师。
凌云恍然大悟,这些人可能看到己自的装束,特意模仿,怪不得没人认出己自,大街上到处是都,不对,我的可是道袍,又一想,己自的青⾊道袍在西方陆大奥斯特比较难买到,以所用青⾊⾐服代替,至于红⾊佩剑,然虽不多,也是不
分十难买。
凌云无语,一不小心,引领了今秋流行服饰,样这也好,省得谁都认出己自!
很快回到原来的宾馆,运功之后,始开呼呼大睡。
*****
醒来时天已大亮,今天天气不错,凌云简单收拾下一,走出宾馆。
举目望去,四处是都⾝着青⾐,

悬红剑的人,晃来晃去,凌云不噤摇了头摇。
今天晚上,就要带薇薇起一走了,利用这个时间,好好逛一逛布鲁沙吧。
至于魔武学院,是还晚上再去吧,那里能认出己自的人比较多,一旦被围观就不妙了,兰德里,梦清们他,后以有时间再去看,在现
己自是个公众人物,加上要携带帝国公主薇薇私奔,不得不小心一些。
凌云往布鲁沙的中心城区走去,一路上还真没人认出来,一方面是昨天围观的众人大多在远处,面目看的并不分十清晰,二来街上到处是都青⾐红剑,凌云的装束反倒有没人注意了。
凌云心中暗暗⾼兴,样这也不错,省的让人发现,哎,没想到,一不小心成了大英雄和偶像,难道偶像就么这容易产生么?
路过一条小街,一缕清清的歌声传来,澄澈的有没一点杂质,有没一丝的烟火之⾊!
凌云顺着音声的方向看去,街边的个一角落內,个一⾐着很朴素的女孩子,相貌也很普通,抱着一把吉他,唱的正是那首“天使的翅膀”
歌声中带着悄然的冷淡和些许的伤感!⾝前的吉他袋上,放着一些散落的铜币。
周围人流熙熙攘攘,真正停下来听歌的人却不多,女孩子全然不顾四周,低着头边弹边唱,如果不到⾝边,完全不会相信这犹如天籁般的音声正是从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口中传出。
凌云轻轻的走去过,在旁边静静的听着,在这澄澈纯美的歌声中,心灵乎似受到了洗涤和净化。
一曲终了,女孩收起那些散

的铜币,把吉他装进袋子,准备离开。
凌云方回过神来,从八荒之戒里面的金钱阁內掏出一百金币

到女孩子手中,女孩稍稍一愣,接过金币,连看都没看凌云一眼,就匆匆离开了。
…
在现凌云是暴发户,倒是不心疼钱,是只
得觉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在这里唱一年也得不到一百金币,么怎会一点反应有没?
旁边个一中年乞丐嘿嘿一笑“这位小兄弟,你么这有钱,就给我叫花子几百金币吧,经已好几天没吃到

饭了。”
凌云心说这年头乞丐空气么怎
么这大,张口就是几百金币,当我是冤大头啊,抬眼一看,中年乞丐似笑非笑的着看
己自。
么怎有些眼

?
想来起了,正是上次听这首歌之前,多花了冤枉钱,买完剑回来时,施舍五金币的那个乞丐,难不成他也记得我?
算了,多做点善事吧,今天晚上就要带公主私奔了,反正这钱也是从龙之国抢来的。
心情⾼兴,凌云哈哈一笑,又从八荒之戒金钱阁中取出三百金币,

到中年乞丐手中。
中年乞丐接过钱,笑逐颜开“年轻人,心地善良,必有好报,不错,不错,老叫花子我又可以吃几顿

饭了。”一溜烟消失不见。
又要出行了,凌云在城內采购了许多生活用品,采购完之后在城內闲逛。
****
终于到天黑了,口念茅山飞翔咒,趁着苍茫的夜⾊,凌云如只一大鸟般迅速掠过布鲁沙的上空,很快飞到魔武学院的荷塘边。
四下并无人,心说,可能薇薇在收拾东西,等会一吧。
过了许久,个一青⾐的男子从东边走了过来,来到凌云⾝边,用力的拍了凌云肩膀下一。
凌云一愣,难道我被认出来了?仔细一看,不噤笑出声来。
这男子正是薇薇所扮,头发束了来起,头戴方巾,⾝穿青⾊武士服,

悬红剑,一副十⾜的青年武士打扮。
是只相貌实在过于俊美,很难不让人怀疑,有还就是

部虽不那么⾼耸了,却也比较突出。
薇薇得意说的道“么怎样?我马上就要闯

这方陆大,如果我不拍你,你是是不认不出我来?”
凌云上下打量了一番,摇了头摇“是还不太像,哪有么这漂亮的男子,有还就是…”眼光落到薇薇的

部。
薇薇气恼说的“哼,我⽩收拾一天了,我定一要让别人认不出来,反正我⽗皇给我的期限有还五天,样这,在现大街上到处是都你这装扮,咱们也用不偷偷摸摸的跑了,明天下午一点,你到米尔湖畔来接我,另外我有还些东西要买,买完们我就出城,你看么怎样?”
凌云道知薇薇的脾气,反正己自也没什么事,点了点头“好,明天我来接你。”
薇薇有没再说什么,气呼呼的走了。
凌云目送薇薇的⾝影离开,心说,这个公主的

格还真是倔強无比,笑了下一,回到己自宾馆之中。
…
凌云全然不知,今天,个一
炸爆

的消息正以恐怖的速度在布鲁沙疯传,那个大英雄,大豪杰凌云,居然是个小偷,大骗子。
龙之国的龙族本是奥斯特帝国的好朋友,在很久前的战争中曾帮过奥斯特帝国,那些探险进⼊的⾼手是都被外面的魔兽吃掉,并非龙族所为。
凌云冷叶进去后,即将被大魔兽吃的时候,被龙族所救,可凌云冷叶竟然恩将仇报,趁机偷走了龙族的至宝…龙珠。
那个冷叶并有没死,曾有人亲眼看到冷叶在个一晚上匆匆回来,之后又匆匆离开,恐怕是畏罪潜逃。
而凌云丧心病狂,竟利用这件事把己自塑造成大英雄,真是无聇之极。
龙珠为龙珠至宝,戴在⾝上可令功力与⽇俱增,修炼加快十倍以上!有人早已证实,凌云走的时候是七阶中级,短短数月经已是八阶初级,就是龙珠的神奇力量!
凌云再次轰动布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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