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实其我蛮讨厌林黛⽟的

格。说得好听人叫多愁善感,说得难听点就叫小心眼,小得比针眼还小。动不动就哭,一哭哭整夜。受不得半点委屈,又不讲出来,个一人胡思

想,越想越伤心,搞到来后动不动放生病,搞得大家都不太平。这种女人也有只贾宝⽟才受得了,放到现代来,哪个人男吃得消?每每看到她为

⽑蒜⽪的小事情哭得

七八糟,就忍不住头⽪发⿇,赶紧跳去过看。到在现一本《红楼梦》还看得七零八碎,全是林黛⽟的错。
在现逮着个机会来颠覆《红楼梦》,乐得我三天合不拢嘴,第个一就把林黛⽟颠覆了,一偿多年的夙愿。是于这个林黛⽟便成了个強悍的、做事⼲脆利落、常非自我、常非坚強立独的新女

。她敢爱敢恨,爱就爱,不爱就不爱,至甚不屑去找理由。她讨厌薛蟠,不需要理由,她来后爱上贾宝⽟,也不需要理由,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很多时候是只一种感觉,一种缘分。讲不出为什么爱你,反正就是爱你。我更喜

这种不要理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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