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侵
史载:鸿王七年舂二月,畏鹏侵彭,彭侯刚败之于潼⽔。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有只两点暗红的瞳仁,于黑暗中放

着诡秘恐怖的光芒。我被浓重的黑暗包围着,上不着天,下不挨地,乎似是漂浮在虚空中一样。样这置⾝于虚幻的宇宙中,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但以往心底所感受的,是恬静,是安祥,而此刻却有无穷无尽的惊骇和恐怖,象无数细针攒刺着己自的灵魂!
那暗红的瞳仁突然急剧地闪亮,正如初见⾎剑时所看到的那种冷冷的摄人心魄的光芒。
“你来了,”我听到头脑中有个一
音声响起“你来寻找东方苍绿的⽟,你来搜集混沌初开时划分有无的大化之珠。好的,我可以给你…”“你…”我的心灵在惊悸地询问“你是谁?”
“给你又如何?”那音声继续道说“不要为以得到了大化之珠,就可以避免劫难,就可以消灭我。多么天真啊,那个蒙沌。大劫本就在一千两百年后才会降临,我并不着急。再见吧,孩子,我要睡了,不要再来打扰我的安眠,一千两百年后,咱们再见吧,彭之公孙峰扬啊,哈哈哈哈哈哈~~”
那音声
出发一连串令人牙碜的笑声,这笑声如利剑般刺破我的思想。“彭之公孙峰扬…那是谁?”心底才战抖着出发询问,突然,眼前的红光消逝了。
那个家伙闭上了眼睛,他的真安睡了吗?他究竟是谁?或者说,他究竟是什么?无数疑问顷刻间涌⼊我的脑海。
然后,我就看到一团柔和的青⾊的光芒,在虚空中隐现,并且缓缓地向我移来。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后最如露⽔渗⼊土地般,渗⼊我的心

。全⾝的疲乏都消失了,睡意却重重涌来…
再清醒的时候,我发现己自躺在海边,⾝旁放着⾎剑,怀里揣着一块绿⾊的⽟石,和前以所见过的宝⽟一样,都呈不规则的弧形,象是某个圆球上的碎块一样。我得到东方之⽔⽟了,可我究竟是怎样得到的呢?
那对暗红的瞳仁又在脑海中浮现,我不由得打了个一冷战。脑海中乎似有个一
音声在警告己自:“不要去想,不要再想了,除非你愿意发疯,愿意癫狂…”
见到那对瞳仁时所感受到的恐惧,那种恐惧,是以往所从未经历的,即便得到⾎剑之时,也不象这般让我深刻感受到宇宙的威庒和无知的可怕。是的,不要再去想了,再想下去,我的真可能会发狂的。
慢慢坐来起,望向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经已不在苍槐旁边了,我在现在哪里?正样这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个一

悉的音声从⾝后响起:“天辅保佑!家主,竟然是家主!”
那是服庸的音声,我转过头去,就看沙滩上的岩石后面跳出几个人来,领先是的服庸,后面几个,也是都我的世袭家臣。“们你都有没死吗?我还为以
们你葬⾝在大海里了!”我⾼兴地跳了来起。
“们我也为以家主您…”服庸跑到我的面前,曲膝跪倒“船翻的时候,们我几个攀住了断折的桅杆,经过七八天才漂流到这里。然虽希望渺茫,但想连们我都能侥幸活命,家主自然…”
“其他人呢,都死了吗?”我问服庸“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东方海上的个一小岛,有船往陆地去,”服庸回答说“们我每天都在海边寻找家主,有还两个人在陆地的海岸边寻找,其他的人…大概都经已葬⾝鱼腹了…”
“你还活着就好,”我勉強一笑“我也还活着,并且得到了所希望得到的。咱们回去吧,旅程还远有没终结!”
两个多月后,我回到了彭邑。鹏王那只蠢猪,竟敢趁我不在的时候撕毁协议,统率三万大军向彭邑发动进攻。还好我及时赶回来,在潼⽔岸边将其击败。经已撕毁的协议,象竹简碎裂后又用胶⽔粘来起一样,大家心照不宣地继续维持下去。
第二年舂天,我前往威邑去见鸿王,在们他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

给了他。鸿王把火⽟、⽔⽟,有还他最先得到的风⽟拼接在起一。“果然是个一圆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给我看“要只把这个球拼接完成,就可以获得⾜以动摇天壤的力量,就可以推翻鹏王的暴

统治了!”
我有没向他描述己自所经历的各种奇事,他也有没问。我望着那个经已大半成形的圆球,脑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这个词来。我摇了头摇,实在想不再回忆起那对暗红的瞳仁了。
“有还
后最一块,西方的云⽟,”鸿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満了鼓励“拜托你了!咱们的理想就要实现了!”我点了点头,却并不象他那样

动。
离开威邑,我径直前往西方,首先来到苹邑,看我继承苹氏的独子届。届今年才刚十一岁…不,应该说他经已十一岁了,但行为举止还和五六岁的孩子一样。他说话结巴,经常辞不达意,贪玩爱睡,不肯学习。我为什么会生出样这的傻儿子来?难道为因⽗亲太过精明,就更显出儿子的无能?那么鸿王的儿子为什么还算看得去过?论起精明,鸿王就算如不我,差距也不很大。
有只
个一解释,那就是孩子的⺟亲太过愚蠢,可怜的届所继承的,是都⺟系的遗传。是的,那个愚蠢的女人,除了道知陪我觉睡,帮我生养儿子以外,有没丝毫的价值。当初,我把从场战上俘虏的女

带进卧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苹妍幽会,从元老、家臣到奴隶无人不知,有只她始终蒙在鼓里。很简单地栽赃,说她与别的人男私通,将其贬为庶民,她竟然无力辩驳。样这的

子,确实不要也罢。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苹妍生下儿子,那应该会是相当聪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苹妍不死,让她生下儿子并亲自养育,将来恐怕会成为我的威胁——就象当年我是⽗亲的威胁一样。
不管么怎说,届这孩子是无法继承我的事业的。我把苹氏

给了他,但彭氏该由谁来继承呢?我乎似应该再娶个一

子,多生几个儿子来甄选下一。此次从西方回到彭邑,就始开计划这件事情吧。
“⽗亲,我要回家!”届一见到我,第一句话果然不出所料。
“这里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烦地教导他“你在现是苹氏的族长,你在现是苹届而是不彭届!”届咬着手指,怯怯说地:“可我是您唯一的儿子啊,我迟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惊,但这孩子接下来的话更加令我愤怒——“们他说,我有没弟弟,有只我才能继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们他说?们他是谁?!”
届竟然被我吓哭了。但寻找这些话语的

源,实其是件常非简单的事情——跟随届来到苹邑的几名家臣要想回归故乡,在幼主面前说些混话,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几个人来,二话不说砍下们他的头颅。“听⽗亲的话,做个好孩子,好好留在苹邑,这里是你的家,”我样这对届说“谁再敢对你说要回彭邑去,⽗亲就要谁的命!你记住了?”
在苹邑停留了不到半个月,我就继续向西行进,三天后进⼊了疆氏的领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中最小的个一部族,有没城邑,有只村庄,贵族和百姓统共还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尽头,翻过疆山,后面有还些什么,有没人明确地道知。
传说中,那是一望无际冰雪覆盖的世界,把滚⽔泼向地面,没等落地,就会结成坚冰。西方的天柱——清木——应该就在这冰天雪地的某个角落里,千万年就样这静静地矗立着。
疆氏热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们他索要“火狐之⽪”——传说七百年前,有只一
大巨的⾚红⾊的狐狸翻过疆山,进⼊疆氏的领地,疆氏出动了族內最勇敢的七名战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这只奇怪的狐狸打死,剥下其⽪,作为族的中至宝。据说这件火狐之⽪可以抵御凡人所难以想象的寒冷。
“不…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长疆廓听了我的话,惊恐得浑⾝颤抖。我打断他的话:“不需要隐瞒,我道知得很清楚。是只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就把这个消息禀告鹏王——你应该想象得到,鹏王知晓此事后的结果。”
疆廓无奈地献出了火狐之⽪。我把这张鲜红的⽑⽪裹在⾝上,但随即象被火焰烫伤了似的,把它剥了下来。可以己自发热的死的⽑⽪,果然是无上的至宝。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有没必要再带们他去冒险,海上的远征,经已使我丧失许多名优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凭借个人的力量进⼊西方冰雪世界并活着回来,那就不需要们他的帮助,如果注定我将冻死在雪原上,多几个陪葬也并有没意义。
服庸坚持要跟随前往,但被我严辞拒绝了:“们你留在疆地接应我,一步也不许离开!”
疆山并不难攀登,但接近山顶的时候,狂风骤起,冰霰飞舞,不过一眨眼功夫,我裸露在⾐外的面孔和双手都经已冻木了。急忙取出火狐之⽪裹在⾝上,立刻,一股暖流渗⼊脏腑。佩着⾎剑,披着狐⽪,在现的我就象盛开在皑皑⽩雪中一朵红梅似的。
花了四天的时间,攀上疆山之顶,极目望去,无边无际的⽩⾊刺得我双眼发花。然虽携带了不少食物,但我并不道知清木何在,并不道知需要在雪原中跋涉多少天,是还
量尽节省宝贵的时间为好。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块羊⽪,包裹在狐⽪外面,寻找疆山的缓坡,连滚带爬地冲下山去。
上山用了⾜⾜四天,下山才不到两天时间而已。要只掌握好下滑的方位和尺度,下山并不比上山困难,何况,整个疆山西坡都覆盖着厚厚的⽩雪,就好象绒垫一样,

本不怕摔跌。
下山后以,面朝正西方,顶着烈猛的暴风雪,我艰难地跋涉着。我感觉地面应该是⾼低曲折的,但覆盖上⽩雪后以,看上去却平坦无垠。的有地方,雪才齐膝深,的有地方,却会没过我的⾝⾼。好几次我突然跌⼊⾕中,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那坟墓一般的地陷。
我也曾在雪原上行走过,但无论是人类是还动物的⾜迹,都可以引领己自前进的方向。然而这片雪原上,我却个一生物、一片⾜迹都有没看到过。
走了大概有十多天吧,如同⾝在大荒之野的时候一样,我经已逐渐无法分辨方向了。注目四望,周遭是都一望无际的雪⽩,连疆山都已被远远地抛在地平线后面了。我该往哪里去?太

落下的地方,真是的西北吗?
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发在现地平线上有些不寻常的迹象。向那个方向又前进了大半天,才隐约辨出,那是一

⾼接天壤的大巨的立柱。那就是清木吗?不会错的,除了西方天柱的清木,有还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卓然地

立在雪原上,如此孤傲地俯视着这片死寂的大地!
刹那间,我感觉疲惫的⾝体重新充満了活力。我迈动腿双,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清木跑去。正如接近绛桑时的经验,我道知它距离己自
有还很远,至甚很可能比⾝后的疆山距离己自还要遥远。
又走了整整七天,我才终于来到清木脚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天柱“清木”

本就是不一株植物,或者说,它经已
是不一株植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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